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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中医院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稿时间:2010-07-21  阅读次数:848)
招标编号:坛政采竞谈2010-A1006-008号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中医院委托,就其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中医院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谈判编号:坛政采竞谈2010-A1006-008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中医院呼吸机1套、麻醉机1套、尿沉渣1套、血培养1套等(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所投品牌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商对本次谈判项目的授权书(函)。
      2.必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经销资质。
      3.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单位。
注:参加谈判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8月3日下午2:00-2:30。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8月3日下午2:30,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谈判文件接收人:汪先生、顾先生。
     六、谈判时间:2010年8月3日下午2:30。谈判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汪先生、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362(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谈判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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