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金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DB001-D0000-2010-022
生成日期 2010-6-1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0〕84号
内容概述 金坛市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坛政办发〔2010〕84号
关于开展金坛市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全面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是检验“绿色金坛”建设成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此次清查为全覆盖抽样调查,样地分布城市与农村。要切实清查全市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状况,为制定今后林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主要任务:一是对全市按4×3公里网格布设的80个地面固定样地进行实地复测;二是利用近期卫星相片,对全市按2×1公里网格布设的遥感样地进行判读;三是开展生物多样性、森林生物量及固碳调查;四是完成专题社会访问调查。
    二、统一工作部署。此次清查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从5月20日至30日,主要任务是编制清查方案、做好物资准备、召开部署会议、培训技术骨干;第二阶段为外业调查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7月10日。完成地面样地外业调查和卫星遥感样地判读;第三阶段为内业汇总阶段,时间从7月11日至7月30日,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并进行数据录入;第四阶段为迎检阶段,接受国家和省林业局外业、内业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林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清查工作。各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调查向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外业期间正值高温季节,要切实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清查作业安全。
    四、确保工作质量。各镇、开发区和农林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抽调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认真负责的技术骨干组成专业队伍,进行专门培训,开展清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各项规定,建立技术质量责任制、定期通报交流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调查质量实行长期动态监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令返工;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林业  资源  清查  通知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7日印发  
 
您是第 位访问者!  苏ICP备05003704号
推荐使用IE5.0以上版本,以10240*768中小字体方式浏览本站
金坛发展和改革局主办  金坛市信息中心承制  版权所有:@2005-2009
地址:江苏金坛市弘化路8号   邮编:213200